銀監會進駐查廣發銀行“假保函”
記者1日25日從銀監會獲悉,廣發銀行惠州分行“假保函”案件發生后,銀監會已介入這一事件,會同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采取了一系列監管措施。 目前,僑興債第三至第七期共8.34億元的債務出現違約,承保機構浙商財險已在1月24日承諾努力“分期賠付”。廣發銀行對保函事件尚無回復。 廣發銀行尚無回應 近期,僑興債三至七期共8.34億元的債務再度出現違約,1月24日,浙商財險發布公告稱,目前,僑興私募債第三至七期已經到期,將繼續踐行社會責任,盡最大努力進行分期預賠,同時希望廣發銀行承擔責任,共同維護被保險人利益。 1月25日,記者從銀監會獲悉,廣發銀行惠州分行“假保函”案件發生后,銀監會檢查組已進駐廣發銀行惠州分行,會同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采取了一系列監管措施,保持當地金融機構穩定運營。目前,公安機關正在進行案件偵辦,案件情況有待進一步確認。 記者昨日聯系廣發銀行,尚未正式回復。此前,廣發銀行對新京報記者表示,暫無更新消息對外披露。 廣發多位員工已被警方調查 2016年12月20日,螞蟻金服旗下理財平臺“招財寶”銷售的僑興集團第一期、第二期私募債發生違約,涉及廣發銀行惠州分行“假保函”問題,廣發銀行隨即向惠州當地警方報案,引發社會關注。 12月25日晚間,為了表明保函的真實性,浙商財險在官網進一步公布了多份簽署文件的復印件和核查細節。不過,次日一早廣發銀行便在官網回應稱,經鑒定,相關擔保文件、公章、私章均系偽造。“我行已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一切以公安機關調查結論為準。” 12月26日晚間,浙商財險再度發布公告稱,已經注意到廣發銀行12月26日關于該行保函的聲明,并就該情況向本地公安機關報案。 一時間,保函真假陷入“羅生門”,浙商財險與廣發銀行僵持不下,雙方均向警方報案。同時,浙商財險于2016年12月28日對僑興私募債第一、二期進行了預賠。 此后,有媒體報道稱,廣發銀行惠州分行3名員工被警方帶走。2016年12月30日,廣發銀行對記者表示,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對個別員工的調查,一切以司法調查結論為準。 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真假保函事件發生后,浙江警方和廣東警方均已對此事立案調查,廣發銀行惠州分行多名員工被警方調查。 投資者稱三四期僑興債資金已到賬 年關將至,再度違約的僑興債能否到賬似乎成為投資者沒完沒了的“噩夢”。如今,已有部分投資者資金到賬,可以踏實過個好年。 1月25日,多位投資者對記者表示,原定于2017年1月5日和6日到期的三期、四期僑興債已經到賬。 上述投資者向記者展示的到賬短信顯示,到賬時間為1月25日中午12時至下午5時之間。短信提示投資者,有一筆2017年1月5日或1月6日到期的“廣東股交中心”僑訊407資金已經到賬且轉入余額寶。 去年底一二期僑興債違約之后,今年年初三至七期僑興債再度違約。浙商財險先行賠付投資者僑興債一二期本息合計3.12億元之后,三至七期本息合計8.34億元的僑興債由誰來賠付備受關注。 2017年1月5日,招財寶發布公告稱,1月5日開始,僑興債第三期至第七期陸續到期。債券發行企業僑興電信和僑興電訊依舊未能按時還款,招財寶正在積極協調浙商財險、廣發銀行、粵股交等相關方開展理賠工作,并將在第一時間公布最新進展。 1月18日晚,招財寶發布公告稱,第三期至七期僑興債已經逾期。正積極協調浙商財險有限公司、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東金融高新區股權交易中心等相關方切實履行承諾和職責,盡快進行賠付。 1月24日,作為僑興債的擔保人,浙商財險再度發公告表示,盡最大努力進行分期預賠,同時希望廣發銀行承擔責任,共同維護被保險人利益。 不過,原定于1月7日、8日、11日分別到期的第五、六、七期僑興債何時到賬,記者昨日向浙商財險相關人員詢問,尚未獲得回復。 招財寶客服人員告訴記者,浙商財險的賠付資金將陸續到賬,25日先行賠付三、四期投資者,后續的資金也在處理當中,招財寶收到賠付資金后會即刻歸還投資者資金。 ■觀點 律師認為廣發銀行應為保函擔責 廣發銀行是否該為保函事件擔責,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昨日,北京一位資深律師告訴記者,這一情況適用于法律上的“表見代理”,廣發銀行最后可能需要承擔原定保函的責任,涉事機構的損失也應由廣發銀行承擔。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九條規定,“表見代理”行為人在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根據此前浙商財險和廣東警方披露的信息,造假保函的經辦人為廣發惠州分行的高管,并且浙商財險也前往了廣發分行進行了兩次核查,保函是在該機構的辦公時間、辦公地點簽訂,符合表見代理的適用情況。 該律師稱,“雖然廣發總行不知道假保函的情況,但由于廣發銀行內部管理的過失,而使保險機構誤解廣發為協議簽訂方,這種情況我們可以視為表見代理,廣發銀行仍然需要履行保函中規定的內容。” 上海一位律師也支持上述觀點,他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優先保障合同的穩定性,表見代理與犯罪之間沒有特殊關系,廣發銀行仍需承擔債務擔保責任。” 上述律師認為,如果合同詐騙成立,那么涉及“假保函”事件的廣發惠州分行高管面臨刑事處罰,不過案件具體情況尚未披露,還有待監管部門進一步調查。
傳機構赴廣發驗保函廣發稱尚無消息披露 廣發銀行“保函”真假陷入羅生門之后,浙商財險、廣發銀行雙方各執一詞,雙方均已向當地警方報警。與此同時,“假保函”事件出現多米諾骨牌效應,廣發銀行保函的合法性面臨拷問。 記者從多位知情人士處獲悉,近期,國內多家機構手持廣發銀行惠州分行開具的保函前往廣發總行,要求總行鑒定保函的真偽并給出憑證。知情人士稱,“這些保函涉及的金額高達上百億元。” 一位機構人士對記者表示,浙商財險遭遇“假保函”后,廣發銀行惠州分行做過擔保交易的機構普遍擔心手中的保函是否合法有效,恐慌性地前往廣發總行驗證真假。 昨日,記者就上述消息向廣發銀行相關部門求證,被告知目前還不掌握這部分信息,尚無最新消息對外披露。 “僑興債事件”大事記 2016年12月20日 螞蟻金服旗下理財平臺“招財寶”銷售的僑興集團第一期、第二期私募債合計3.12億元債務發生違約,涉及廣發銀行惠州分行“假保函”問題。 2016年12月25日晚間 僑興債主承保機構浙商財險在官網公布了多份簽署文件的復印件和核查細節,以表明保函的真實性。 2016年12月26日 廣發銀行在官網回應稱,經鑒定,相關擔保文件、公章、私章均系偽造。廣發銀行已向公安機關報案。當晚,浙商財險再度發布公告稱,已經注意到廣發銀行12月26日關于該行保函的聲明,并就該情況向本地公安機關報案。 2016年12月27日 浙商財險宣布對僑興前兩期違約債務開始預賠。 2017年1月5日至11日 僑興集團三至七期債務共8.34億元再度違約。 2017年1月18日 招財寶發布公告稱,第三期至七期僑興債已經逾期。正積極協調浙商財險有限公司、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東金融高新區股權交易中心等相關方切實履行承諾和職責,盡快進行賠付。 2017年1月24日 浙商財險公告表示,盡最大努力進行分期預賠,同時希望廣發銀行承擔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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