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順法院快速實施工傷訴訟保全
春節前夕,自貢市富順縣人民法院民一庭受理了一起工傷保險待遇訴前保全案件。因為訴前保全案件,一般是針對民間借貸、合同糾紛等案件提起較多,工傷待遇案件尚屬首次,這引起了承辦法官羅倩茹的注意。而該案從受理到實施保全措施,僅僅用了3個小時,充分體現了富順法院的司法大拜年專項活動的民生效應。 據了解,收案后,承辦法官立即與申請人陳明聯系,得知陳明在由某建筑公司承建的位于該縣富和鄉的一個工程上務工時受傷。經勞動監察部門認定為工傷,并被評為七級傷殘。經過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建筑公司賠償陳明133412元。裁決后,該建筑公司不服,一直不予兌現,并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仲裁裁決。現已臨近春節,陳明得知建筑公司與富和鄉政府就涉案工程已經結算并即將付款,如不及時將此筆工程款保全,以后要想從公司處得到賠償款談何容易。無奈之下,陳明只好求助法院訴前保全此筆工程款。 得知該情況后,承辦法官及時向富順縣勞動監察大隊和富和鄉政府相關人員就陳明工傷賠償事情取得聯系。據了解,陳明受傷屬實,富和鄉政府已經就涉案工程與建筑公司進行了結算,前期已經向公司付款30萬元,尚有12萬元工程款將于近期支付。在仲裁階段,雖然勞動監察大隊已經就此事告知富和鄉人民政府暫停支付該工程款,但勞動監察大隊不具有法律強制力,要暫停支付,法院必須盡快辦理相關手續,否則,政府無法阻擋公司來領取工程款。 時逢春節放假,若稍有拖延,公司將領走該工程款,這勢必導致陳明的維權之路變得艱辛漫長。對長期辦理工傷保險待遇案件的法官而言,深知該問題的緊迫性。為保證受傷勞動者的維權得以保障,承辦法官利用午休時間制作出保全涉案工程價款的《民事裁定書》,并及時與富和鄉政府辦公室人員聯系,當天下午就趕往鄉政府,向政府送達暫停支付涉案工程款的財產保全裁定,陳明懸著的一顆心終于落下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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